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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关系的存在依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。例如,工资支付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工作证、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,因此,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,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。如果发生争议,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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