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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一个月发现怀孕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具体来说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劳动者在孕期等特定情况下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;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五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因此,如果您入职一个月后发现怀孕,您的用人单位不能因此与您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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